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该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公民同招”,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保障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通知重申“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各地要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